红网时刻新闻8月28日讯(通讯员 黄诺西 王帅栋)8月6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北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案。该案由北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霞担任审判长,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第三人张某某在工地用电镐打井时,发生土塌方导致其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肋骨骨折,腹部皮肤挫伤,右踝关节外侧副韧带等损伤。2023年11月,第三人张某某向被告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张某某的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原告某建设公司认为张某某系案外人彭某雇佣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并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被告武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武冈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某建设公司收到该决定后以工伤认定错误为由向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及武冈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庭审过程
为保证庭审程序规范高效,充分查清案件事实,肖霞在开庭前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并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合议庭认真分析研判,明确案件争议焦点,梳理相关证据。
庭审中,经法庭调查、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意见等环节,合议庭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作出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否合法等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观点阐述。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庭审,并就如何实质化解本案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把握有度、程序规范高效,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合议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设身处地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分析案件事实,深入释法明理,厘清利害关系,整个庭审过程既是一场辩法析理的沟通对话,又是一次依法行政的宣讲课堂,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原告建设集团公司与第三人张某某就工伤保险赔付事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撤回起诉。至此,由工伤引发的系列纠纷得到一揽子解决,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营造了更加稳定的发展环境。
庭后,合议庭从国家工伤保险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等方面,及时向原告建设公司和第三人张某某进行答疑解惑,面对当事人提出的相关疑问及时给予正面回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对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责任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法官说法
行政审判工作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防线,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利保障。院长审理案件充分发挥了“领头雁”的引领作用,不仅有效地激励了年轻法官,带动了全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切实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是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化化解”理念贯彻落实在每一个案件中,通过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真正做到了“告官又见官、出庭又出声”,北塔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及时、妥善、实质性化解。
来源:红网
作者:黄诺西 王帅栋
编辑: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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