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汽车被扣押。
红网时刻11月9日讯(通讯员 李建林)11月6日上午7时,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收到财产线索后,仅用一个小时,便组织干警驱车50多公里,成功将被执行人向某娜使用的奔驰汽车扣押。见到火速赶来的执行干警,协助法院执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很惊讶:“没想到你们这么迅速,办事效率这么高”,并连连表示感谢。
案情:2018年5月14日,原告奔驰公司(甲方)作为出租人与被告向某娜(乙方)作为承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奔驰公司向向某娜购买一辆奔驰轿车,并回租给向某娜,融资金额为167461.2元。合同签订后,向某娜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奔驰公司多次催收租金及尾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4日,经法院判决,向某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奔驰公司租金及尾款185924.26元,但此时向某娜与奔驰车辆均已下落不明。
2020年10月9日,奔驰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采取了查询、查封等措施。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报告财产及收入情况,法院依法将向某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曝光。11月6日上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雷霆出击,成功将车辆扣押。
近年来,涉及执行对象为车辆的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涵盖车辆按揭贷款、融资租赁合同、车辆租赁等。大祥区法院采取“四举措”有效应对车辆定位和扣押的新挑战,落实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联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做好被执行人机动车辆查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通过与交警部门积极协作,布控车辆;加大拒执打击和宣传力度,形成震慑;加强财产查控和处置效率;发布执行悬赏,提高人、车到案率。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李建林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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