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殚精竭虑化解邻里矛盾 尽职尽责力促执行和解

  红网时刻6月6日讯(通讯员 宁明 徐可)近日,北正街的杨某与朱某、郭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自动履行,围观的社区群众纷纷对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因为他们见证了这起困扰双方多年的死疙瘩是如何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的。

  2016年9月7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朱某等两人诉被告杨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原告朱某的父亲于2002年4月10日购买了被告杨某父亲所有的位于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住宅,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住宅出卖后,被告父亲及其妻子陈某居住在由该房间后面的阳台搭建的房间内。被告父亲去世后,两家为阳台的使用权发生纠纷,其后双方在人民法院达成调解,约定该房间由陈某住至终老,因其所住房间占用了阳台,由陈某每年补偿120元。原告父亲去世后,两原告分别作为妻儿,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陈某于2016年7月去世后,被告杨某即搬来该房间居住。现两原告要求收回该阳台,被告杨某以该房间没有出卖为由,拒不搬出,双方为此成讼。虽经大祥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但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调解成功。2016年11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房屋阳台属于房屋的一部分,阳台不存在单独的所有权,两原告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则该阳台当然亦属于原告,被告主张阳台没有出卖与事实不符。被告杨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占用的阳台腾空,并返还给两原告。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被告杨某拒不履行,两原告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一件看起来是小小的邻里纠纷,但却让几个家庭、甚至整个社区不得安宁----被执行人杨某强占申请人的阳台居住拒不搬出,双方矛盾激化,多次聚集亲朋好友在小区吵闹。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时,杨某就叫嚣:法院判决黑了天!谁敢来执行就和谁拼命;而申请执行人这边,急切要求法院赶快执行到位,不分白天黑夜打执行法官电话。为了处理好这样的案子,执行法官往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这不仅仅是为了一件案子的执行,更是为了修补因此而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把一些严重的社区隐患弥合消化在基层。

  执行法官通过多次接触,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对国家法律法规淡漠,鉴于此,执行法官开始制定强制执行方案,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严,杨某的姐姐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杨某是个倔脾气,但她们可以协助执行法官做他的思想工作,争取和申请执行人和解结案。执行法官又找申请执行人做通思想工作,让他们理解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案结事了,就是为了妥善化解矛盾。

  所有的成效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协调工作艰难地开展:双方的矛盾尖锐,一次次的协商在双方的争吵中不欢而散,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他们细致地分析双方的观点,从中找出双方的相同点,为了百姓和社会的安宁,执行法官在办案中用心思花精力,一点点弥合双方的矛盾。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在今年5月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为这件纠缠了十年的老麻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宁明 徐可

编辑:蔡智果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119/2018/0606/34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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