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劳务派遣单位可为单位自有员工和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实际用工单位申请。
劳务派遣单位为自有员工或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稳岗返还,需满足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及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
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需共同准备相关资料提交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对所有符合稳岗返还申领条件的单位一次性申领。
办理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未及时办理的,视同放弃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享受资格。
办理地址: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登记部(705室)
联系电话:5322559
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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