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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所向即是检之所行——邵阳行政检察在“检护民生”行动中的暖心故事

红网时刻新闻7月23日讯(通讯员 罗沛 张丽)为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今年以来,邵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精准监督意识,把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定位,用心用情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洞口县:

挺膺担当,解决70余名员工的“烦薪事”

“感谢检察官,我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

2023年,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开展“就业领域行政检察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行动中发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洞口县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等情形。针对上述问题,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能否尽快帮员工们拿到欠付的工资才是本案的重点,本案欠薪涉及人数较多,我们必须再努努力!”

为实际解决员工工资拖欠问题,承办检察官又多次前往该公司查看公司经营状况,核查公司法定代表人银行流水。调查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止营业,其法定代表人肖某也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躲至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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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调查。

对此,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该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商讨解决方案。最终经三方共同协商,公司支付拖欠员工工资170万余元并缴纳罚款,员工们也主动放弃加付赔偿金,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至此,萦绕在70余名员工心头上的烦心事总算了结。随后,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把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织牢解决欠薪“保护网”,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协作机制》。

“该机制将有效促进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矛盾化解,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据了解,该案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新宁县:

举一反三,合力解决冒名婚姻登记问题

二十多年前的县城,婚姻登记系统没有实现联网,少数人出于种种目的,故意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

1999年,唐某(女)在家人的催促下欲与伍某(男)结婚,因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其姐唐某乙(女)的身份与伍某(男)登记结婚。

“当初不该这样做,我也没想到现在会有这么多问题。”

为了处理购买房子、保险缴纳等方面遇到的麻烦事,伍某多次向县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其与唐某乙的结婚登记,但未能顺利解决,欲提起行政诉讼,又因超过法定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立案条件。

2024年2月,伍某向新宁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确认本案系冒名顶替办理的结婚登记。在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后,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撤销错误结婚登记,县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作出撤销伍某与唐某乙结婚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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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研讨案件

“谢谢你们,我们终于成为了真正的合法夫妻!”伍某与唐某接到撤销决定后,于近日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事关婚姻关系保护,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事关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巩固,我们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当地尚有其他类似情况,便与县公安机关、县民政局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在全县开展“虚假婚姻登记专项监督活动”,活动中又发现了2起冒名婚姻登记,遂向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进行撤销登记。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并表示将继续加强同类问题线索的移送和联络,合力推动解决和预防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

城步苗族自治县:

深度调研,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在最高检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明确了十一项行动重点,第一条便是:“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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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问卷调查。

“我是专门的外卖员,但是平台公司不和我签合同,很没有安全感。”

“有时候为了赶时间意外受伤了,还要和平台纠纷很久。”

如何在促进外卖平台等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同时保障外卖骑手等灵活用工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当下的一道社会治理难题。

2024年5月,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该县新就业形态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度调研,通过走访相关职能单位、外卖平台(城步站点)、向骑手发放调研问卷,发现该县外卖平台在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不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等不规范之处。

对此,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总工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优化城市综合配套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新就业形态行业的管理,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县总工会高度重视,表示要立即开展全县新就业形态领域专项整改行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职工劳动权益维护,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北塔区:

由表及里,“穿透式”监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己交了医保钱,为啥就不能用了?”

2019年12月,罗某的妻子邓某驾驶电动车发生了无第三方责任人的侵权交通事故,先后入住两家医院治疗。邓某在某县投保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该县医保部门认定其系交通事故所致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能纳入补偿支付范围,遂不予报销医疗费用。而后罗某等人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医保部门作出的不予报销决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罗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随后,罗某等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北塔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由表及里开展“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走访法律援助律师、某县医保部门、法院相关案件承办人,并多次听取当事人意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全面检索司法判例、调阅法院的诉讼卷宗、查阅对同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北塔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意,邓某的情形应属于新农合的赔付范围。据此,遂提请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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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实地回访。

“抗诉案件矛盾尖锐,要在准确适用法律和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多元化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

抗诉再审期间,为了实现更好的办案效果,检察院联合法院就案情进行会商,并协同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释法说理。

最终,罗某等人与某县医保部门达成和解协议,罗某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并撤销了一审判决。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双方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

“检察院是真正在为民办实事,当时给了我们一针‘强心剂’。”近日,北塔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对该案件开展回访时,当事人罗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罗沛 张丽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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