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8日讯(通讯员 刘婷)3月26日20时许,白某在武冈大道龙溪大桥上散步途中,被一辆沿武冈大道自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从后方撞倒后驾车从小路逃离现场。
接警后,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后发现,道路间摩托车挡风、仪表盘和反光镜等碎片散落一地,受害人已经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接受救治。鉴于案情紧急,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赶往医院寻找受害人了解情况,另一路连夜展开侦查。
民警在医院向白某了解到:“当时我散步在龙溪大桥旁边走的时候,由于光线不怎么太好,突然被后面来了一辆车子撞倒。等我起来,满脸都是血,(面部)这里也全部是血,肇事者已经走了。”
警情就是命令。通过勘察、调查取证,民警发现肇事车辆为一台无牌的摩托车。由于当时是晚上,给案件破案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于是破案民警连夜展开侦查,在(3月28日)凌晨12点半左右,在法相岩办事处长安村找到了疑似肇事车辆。通过现场碎片比对后,基本可以确定此车为肇事车辆。
3月28日,肇事司机刘某在家人的带领下,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对当晚肇事逃逸一案供认不讳。刘某交代,当时肇事后自己从车上翻滚下来,肢体多处受伤,人也受到惊吓,遂驾车从小路逃离了现场。
连日来,在民警的不懈努力调解下,当事双方因医疗费用赔偿已达成一致协议,犯罪嫌疑人刘某正在接受进一步审查。4月14日,刚从邵阳市人民医院出院的白先生在家人的陪伴下,马不停蹄赶到武冈市交警大队,为事故中队送上一面写有“人民警察爱人民 破案神速暖人心”的锦旗,以表心中感激之情。此次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警方仅用了28小时迅速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的同时,也为白先生后期医疗费用的调解争取到了有利条件。
武冈交警在此再次告诫广大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抢救,并报警。如弃车或驾车逃逸,将不具有自救条件的伤者置于危险中,很有可能遭受过往车辆再次伤害,同时也耽误了伤者(接受)救治的黄金时间。在法律上,对肇事逃逸行为也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交通肇事逃逸最高可判刑7年,如不逃逸则为3年以下。希望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防止事故的发生。
来源: 红网邵阳站
作者:刘婷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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