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2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近日,新邵县公安局巨口铺派出所民警、“一村一辅警”及“宝庆大叔”成功扑灭一起山火,及时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
1月11日,巨口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谷桥村一处山林失火,请求处警。接到报警后,副所长刘勤立即带领一村一辅警孙诗亮等人前往救火,同时通知正在巡逻的宝太大叔队员。远远望去,山头已升起滚滚浓烟,且燃起了熊熊明火。谷桥村山头林立,一座接着一座,绵延不断,此处山火如不及时扑灭,延及周边,后果不堪想像。
救援现场。
现场,只听见一片噼噼啪啪的燃烧声,山火正旺。此时大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尽快将火扑灭!由于没有灭火器材,他们便就地取材,砍取潮湿的松树枝扑向不断上窜的火苗。火势随风变大,不断向周围蔓延,为了压制住火势,大家冒着危险,不顾烟熏火燎,全力扑救!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大火扑灭。随后大家又对现场进行仔细排查,直到没有山火隐患后才安全离开。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希望每位群众都能自觉加入到森林防火的阵营中,保护好我们的森林植被,爱护大自然,为子孙后代创造更为宜居的生态环境和天蓝、地绿、水清的生存发展环境。
新邵公安提醒大家,预防山火一定要做到以下十条:不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吸烟、不在山上野炊、不在林区内烧纸上香、不在林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内放火驱赶动物、不烧荒烧垦、未成年人不玩火、不在林区打火把照明、不在林内生火取暖。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凌云 戴礼顺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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