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3月22日讯(记者 戴瑾昕 通讯员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3月22日,李中波涉黑一案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了邵阳中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判处被告人李中波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的一审判决。
随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及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庭庭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红旆,刑一庭副庭长、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审判长罗庆群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陈凌云主持。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邵阳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极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止2019年3月21日,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含旧存)涉黑犯罪案件6件57人,一审审结2件3人(均系在逃同案犯),均认定构成涉黑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重刑率达66.7%;全市法院一审审结90件271人,其中认定构成涉恶犯罪的69件22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0人,重刑率明显高于一般刑事案件。市中院一审已审结3件1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0人,重刑率达76.9%,其中认定构成涉黑犯罪1件1人,认定构成涉恶犯罪2件12人;二审已审结25件108人,其中认定构成涉恶犯罪20件83人,认定构成涉黑犯罪1件2人。李中波、曾德维等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被判处重刑,张华佰、周扬勇等恶势力团伙被彻底摧毁,恶势力头目张华佰、周杨勇被依法判处死刑,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李中波涉黑一案在邵阳中院进行了二审宣判。
下一阶段,邵阳法院将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针对前一阶段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专项斗争的新目标、新动向,进一步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升专项斗争工作水平,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戴瑾昕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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