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6日讯(通讯员 金真 张之夏)只需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提取现金,就能轻松赚取“好处费”?停!这绝对不是发财的门路,而是通往犯罪的道路。
近日,大祥公安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范某某名下的银行卡存在异常,民警第一时间对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围绕异常交易的银行卡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在确定范某某的涉案事实后,民警立即固定相关证据,并联合东湖寺派出所开展抓捕行动,成功将范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范某某以前结识了一位网友。2月25日10时许,范某某突然接到该网友的电话,称想请她帮个忙,并承诺会给予一定的好处费作为感谢。没有抵住诱惑的范某某,在明知对方向其银行卡转账的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收款、取现,并转存到对方指定账户中,为不法分子提供帮助。
犯罪嫌疑人范某某落网。
经审讯,范某某对自己使用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非法资金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范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不要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帮他人转账、取现!
来源:红网
作者:金真 张之夏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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