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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让法治宣传有“声”更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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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2月27日讯(通讯员 肖莉君)“法是治国之本,国是我们的家,学法守法宣传法,我们来当家······”12月26日,绥宁县关峡苗族乡田心村志愿法律服务站的腰鼓排练《普法宣传开新花》吸引了不少前来赶集的村民观看。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形式多样的文艺节目相结合,让法律条文有“声”,对此,村民赞不绝口。

近年来,绥宁县司法局为解决基层群众普法难的问题,不断创新普法方式,通过开创抖音普法、自编法治文艺节目和打造“红色旅游+法治宣传”景点,让普法宣传有“声”更有色。

巧用抖音普法 群众学法零距离

2022年10月,绥宁县司法局注册了绥宁县司法局官方抖音号,抖音号设置了普法小课堂、安全知识宣传等栏目。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将案例制作成动画片、情景剧等形式,让群众学法于“指尖”。开通“留言解答”,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对抖音上的法律咨询留言进行答复。

自编法治节目 群众学法寓娱乐

依托全县各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站,建成235个志愿法律服务站。充分挖掘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个人文艺特长,组建法治文艺表演队。通过编排腰鼓节目《普法宣传开新花》、快板《绥宁司法普法谱新篇》、歌曲《山歌唱出好兆头》等将法律知识巧妙贯穿在表演中。利用平时乡镇赶集、逢年过节之际进行文艺表演。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打造法治景点 群众学法于旅游

在已建成的绥宁县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百里长廊的基础上,绥宁县司法局别出心裁,在绥宁县黄桑景区上堡侗寨的红军路边建设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治文献碑林”。该文献碑林由7幅花岗岩巨型书本组成,上面镌刻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大纲、土地暂行法、选举暂行条例、婚姻条例、劳动保护法、惩办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浪费条例等,让群众在红色旅游中感受法治文化。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肖莉君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856/61/14579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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