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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当地首例涉依托咪酯案件

红网时刻新闻5月31日讯(通讯员 陈珊珊)近日,隆回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依托咪酯刑事案件,对被告人魏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是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管制类精神药品以来,隆回法院审理的首例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案件。

2023年10月23日,被告人魏某某受胡某某(另案处理)邀请,和朋友廖某某(另案处理)陪同胡某某前往深圳市分别在罗湖区、龙岗区共贩卖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3粒。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某经他人邀请,二次参与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综合魏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从犯、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弹,即意味着吸食该类电子烟弹就是吸毒,贩卖该类电子烟弹就是贩毒!

要时刻保持警惕,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是毒不是烟,要坚决对毒品说“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自觉做到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抵制毒品。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陈珊珊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849/75/13957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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