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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类盗贼就在你身边——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多起典型盗窃案

红网时刻新闻5月20日讯(通讯员 阳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图不劳而获,用非法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实为盗窃!近期,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几类典型盗窃案件频发。对此,检察官提醒您:

忘关车门,小心爱车变“盲盒”

开盲盒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奶茶盲盒、服装盲盒你见过,但是车辆盲盒你听过吗?2023年5月份,居无定所且无收入来源的犯罪嫌疑人孙某途经某五金汽配城时,看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心想碰碰运气,便开始用手去拉车门,随即盗取被害人李某车内4800元左右现金和8包香烟,并将现金在商店兑换成微信财付通余额。

孙某到案后,向检察官供述:“我没有经济来源,一直在流浪,因为没钱用,我想试试去拉车门,碰到别人车上有东西我就好偷走。”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的财物价值约5000余元。2023年6月,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只要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检查车门是否锁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

随处停车,小心飞来“横祸”

有很多人习惯将车子当成“移动保险箱”,随手将有价值的物品或现金放在车里,以为把车门一锁,就可以安全无忧了。殊不知,这样也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犯罪嫌疑人何某、赵某等5人,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随机出击,先后在邵阳市、娄底市等地流窜作案,以2-3人一组的形式,一人负责望风,一人搜寻目标,持破窗锤伺机作案,23天内连砸停在路边的55辆汽车,盗窃车内包、手机、首饰、香烟及现金等财物价值4.3万余元,损毁车辆价值上万元,同时将盗得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随意销毁,让车主破财损车,徒增烦忧。最终,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何某、赵某等5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停车后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停车时首先选择有安全监管的正规场地,没有停车位时,也要尽量停放在光线较好的监控区域或者经常有人员出入的地方,使嫌疑人无可乘之机。如果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保护好车辆现场,不要进行二次翻找,并在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以便侦查人员收集证据,更好地打击犯罪分子。

乱放钥匙,小心图方便变“不方便”

有些人会有这样的习惯:将钥匙放在家门口附近,比如窗台边、花盆下、鞋柜里、地毯下等,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忘带钥匙时还能救急。殊不知这样虽方便了自己,却也“方便”了宵小之徒,给自己留下了安全隐患。

2023年3月,缺钱的张某听朋友说可以在门口鞋柜找房门钥匙开门入户盗窃,便生出盗窃的想法,之后独自来到多个小区,采取挨个“扫楼道”方式,在小区住户门口地毯、花盆、鞋柜等处寻找钥匙打开房门,窃取黄金首饰、现金、烟酒等贵重物品。截至案发被捕,张某成功实施盗窃3起,盗取财物价值共计2.8万余元。

被害人讲述道:“我妈妈经常性将钥匙放在门口鞋柜里面,这习惯持续一两年了。现在看来,丢失的财物难以全部追回,以后可不能因为图方便就乱放了。”

检察官提醒:家中的备用钥匙应放在安全性较高的地方备存,避免藏在门外的地毯下、鞋柜里、花盆底等安全保障性极低、陌生人能轻易接触的地方。遇窃后,一定要记得及时换锁,有条件的还可更换更安全的智能锁。如遇入室盗窃,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平安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之力助力“平安北塔”“法治北塔”建设。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阳帆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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