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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以“法治之力”聚“三长之心”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红网时刻新闻3月22日讯(通讯员 贺亢 李浩铭)3月21日上午,双清区司法局联合石桥街道在立新社区开展了“三长制”法治培训活动,立新社区片长在培训后说道:“要将片组邻‘三长制’作用发挥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此次培训,有助于今后更好地做好矛盾调解、政策咨询和‘利剑护蕾’等工作。”“三长制”不仅提高了社区治理效率,促进了居民自治意识的提升,更有助于社区践行好、发挥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体现民意,做到有法必依。此次活动中,双清区司法局法宣股长李志林围绕《民法典》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宣讲,通过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解释法律,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居民更好地了解法律。通过加强法律宣讲,让大家了解到,法律体现了时代之呼,民之所需,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实基础,也是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意义所在。对于片长、组长、邻长而言,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奉法,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

顺应民心,落实全民守法。石桥街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正确法治道路,建立“三长”日常走访制度,加强民情联络,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反馈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石桥街道协同石桥司法所和“三长”共同参与协调解决纠纷,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截至目前,石桥街道以“三长制”为重要抓手,石桥街道累计开展“微走访”70余次,梳理诉求意见119条,累计处理复杂矛盾纠纷51起,推动基层组织和党员为民办事65件。

合乎民情,共建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弘扬社会道德的重要支撑。双清区司法局和石桥街道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群众自治法律,结合片、组、邻“三长制”,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依照法律和章自主管理村(居)事务,指导“三长”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20余次,推动基层治理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基层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增强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

接下来,双清区司法局和石桥街道将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发挥“三长制”的作用,持续深化“走找想促”,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红网

作者:贺亢 李浩铭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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