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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检察院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检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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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2月8日讯(通讯员 刘慧琳 孙茵)新春佳节将至,为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防范危险事故发生。2月7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在雀塘镇、陈家坊镇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实地走访集中调查,切实强化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筑牢岁末安全防线。

行动中,该院干警先后查看了10余家商铺,重点针对烟花爆竹批发商家、零售店铺和零售点的批发、零售商品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资格范围是否具备,安全防范措施、警示标志张贴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规合法等多项问题展开排查,并向烟花爆竹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燃”。检察干警还围绕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安全规定向群众现场普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措并举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助力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治理效能,多维度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新春佳节平安,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刘慧琳 孙茵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846/90/13526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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