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29日讯(通讯员 熊蕾)正值《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印发之际,洞口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张炜应邀,以《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常见问题探讨》为题开展检警同堂培训,为洞口县交警大队全体交通民警作专题授课。
此次授课,他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围绕司法理念、办案实务等,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的侦查取证、事实认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并结合具体法条和典型案件给出了取证、认定的具体意见建议。重点讲解了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逃逸”的认定和危险驾驶案件中对于机动车、短距离挪车、法定道路、紧急避险等情况的认定,建议一线执法人员要更新执法办案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取证能力,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切实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双方就遇到的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认定、发生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等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这次授课讲的全是我们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干货满满!”交警们纷纷表示检察官的讲课内容贴合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强,提升了理论水平,拓宽了办案思路,对解决交警侦查取证中碰到的疑难问题以及规范执法办案水平很有帮助。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根源在于提升干警的办案素能,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强化检警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保障办案质量,实现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双提升,持续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的司法理念,在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充分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努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推进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熊蕾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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