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4日讯(通讯员 陈炳光 熊蕾)近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城一行受邀前往杨林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同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同行的场所。那么县政府大院中的道路是否符合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宣讲会上,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围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捕捞、占用农用地、挪用公款等基层公职人员易于违法犯罪的罪名,用“身边人、身边事”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引导乡镇基层干部做到知敬畏、明法纪。
讲座结束后,杨林镇的干部职工对此次授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课程内容接地气、案例鲜活,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有利于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陈炳光 熊蕾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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