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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对假药说“不”,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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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2月13日讯(通讯员 曾美 熊蕾)“我非常后悔,不应该卖来源不明的假药,触碰法律底线。”12月11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八起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某、刘某等人声泪俱下当庭忏悔。

这八起销售假药案的被告人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未查验供货者是否具备正规手续的情况下,通过非正规渠道从他人处购进老中医补肾丸、肾黄金、黑金刚、日本藤素片等壮阳产品在自己所开的成人用品店、按摩店进行销售,销售额几千至数万元不等。经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劣药品认定委员会认定,案涉案药品被认定为假药。此外,经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案涉产品中部分含有“西地那非”“他达那非”成分,属保健品中禁止添加物质。

“双起诉”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该院经审查认为,八起案件的被告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八起案件的被告人销售假药的行为危及消费者身心健康,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提起刑事诉讼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支付销售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为提升办案质效,该院邀请了5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旁听,就检察官出庭情况进行评议。同时邀请了3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观摩庭审。据了解,这是洞口县益心为公志愿者首次观摩庭审。

检察建议助力整治行业乱象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壮阳产品行政监管漏洞,该院于12月1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排查,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

检察官提醒: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活动,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希望通过这类案件的办理,能够对其他的食品药品经营者起到警示、教育、纠正的作用,让经营者重拾安全红线和底线意识。同时,在此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熊蕾 曾美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756/57/1335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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