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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检察: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助力民营企业合规经营

红网时刻新闻11月7日讯(通讯员 杨祖强 杨琼玲 袁素钦)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进行了回访,获悉该涉案企业当前已转入合规运营状态。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县自然资源局也依规协助其补办了用地手续,实现了企业合规经营,优化了营商环境。

今年3月,城步某公司以“三区三线”规划调整,县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责令拆除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县人民法院的裁定准予执行不再适合执行作为诉求,向城步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2017年12月,该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城步县丹口镇前进村违规占用土地开发建设水电站,占用面积3235平方米。2021年5月,县自然资源局以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将违规占用土地上的设施进行拆除。该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直未拆除设施,县自然资源局遂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城步检察院与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核实,该项目用地范围确实在“三线划定”成果中,并没有逾越生态红线。城步检察院认为该公司申请存在一定理由,该案有化解行政争议的可能。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5月31日城步检察院就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项目在土地利用调整规划变更后,并不存在逾越生态红线的行为。如果强行拆除将对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不利于保护民营企业,一致同意不拆除企业的运行设备,同时希望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为其补办用地手续。2023年5月31日,城步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为该公司补办手续。2023年6月25日,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正在按照相关报批程序为该公司补办手续。

该案的办理,切实达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效果。该案是城步检察院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非诉执行”模式的首次尝试,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城步检察院将继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力度,聚焦企业发展困难,能动履职,不断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案力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服务城步经济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杨祖强 杨琼玲 袁素钦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755/99/13236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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