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通讯员 罗运祯)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减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改善邵阳市营商环境,邵阳市水利局采取“精简手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等一系列便民举措,落实水资源费免征缓征政策,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根据《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市本级管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市水利局申请缓缴;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可达90日。
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水,不征收水资源费;对超过限额部分,暂缓征收水资源费。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按农业生产取水水资源费政策执行。农业生产用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用水。
邵阳市水利局坚决贯彻执行免征缓征政策,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有关惠企政策传达到各取水企业单位。通过本次实施缓缴政策,邵阳市市本级水资源费征收共涉及24家取水户,为企业缓缴100余万元水资源费,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
下一步,邵阳市水利局将继续秉承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罗运祯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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