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通讯员 翁煜)11月26日,邵阳县人民法院在邵阳县白仓镇观竹村文化广场公开宣判一起失火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3月,被告人莫某在水库旁边的林区墓地扫墓祭祖。当天12时许,被告人莫某点燃的纸钱随风引燃了墓地附近的茅草,造成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被告人莫某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在火灾现场向警察自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综合被告人莫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莫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对被烧毁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本次审判实例,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涉林法规的讲解,并发放了宣传单,告诫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通过今天巡回法官的宣传,我作为旁听者深受启发,增强了自身的防火意识,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提醒村民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白仓镇观竹村村支部书记莫校军向记者表示道。
法庭即课堂,法官即教官,坚持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是邵阳县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以案释法扩大案件裁判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邵阳县法院将坚定不移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将环资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确保以案释法取得实效,为推进绿色平安邵阳县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翁煜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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