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7日讯(通讯员 唐芳艳 李林)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4月6日,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峡乡人民政府等工作人员,依法对刘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等5人在花园阁湿地滩涂围网围栏养殖进行拆除,共拆除侵占水域36亩。
据悉,刘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等5人返乡在花园阁湿地滩涂围网围栏发展养殖业。根据中央对湿地保护提出的要求,必须立即拆除。为确保此次拆除行动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踏勘测量,向围网、围栏养殖者宣传政策法规,告知利害关系,做足了深入细致的前期思想工作,并先后下发养殖拆除通知,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认真做工作,业主最终答应配合拆除。拆除现场,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任务分工,及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全程按照方案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执法行动,确保了拆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通过这次联合多部门集体行动不仅彰显了法律的权威,还加深提高了群众对保护湿地的意识,有效震慑了侵占河道及无序养殖等面源污染行为,为共管共建“美丽绥宁 、活力绥宁、幸福绥宁”打下了扎实基础,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唐芳艳 李林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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