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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检察:公益诉讼除隐患 铺就校园“安全路”

红网时刻新闻4月1日讯(通讯员 隆雪姣 雷梦琪)3月31日,新邵县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等问题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师生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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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和全省交通问题顽瘴固疾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该院能动履职,积极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对靠近车流、人流密集道路的中小学校开展实地调查,该院发现部分中小学校周边存在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识设置不全或者不规范、流动摊贩和出租摩托车占道经营等问题,造成交通拥堵的同时,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而不完善的‘硬件设施’为学生出行安全埋下了‘隐形炸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检察官意识到交通安全问题拖不得,必须尽快消除隐患。

为解决上述问题,该院对该问题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并深入走访、调查取证。

因该案涉及多个行政部门,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司法理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更好、更快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维护公益目的,该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3月29日,该院邀请了有关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进行公开听证,厘清职权责任,共商解决措施,寻求解决方案。

“校园周边需要设置哪些交通设施、标识?设施、标识是否完善?”“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流动摊贩、出租摩托车占道经营等情况?”“哪些行政单位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具有监管职责,应承担何种职责,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听证会上,该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和阐述。行政机关代表分别陈述相关履职情况,并就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阻碍进行探讨。听证员围绕本案问题发表评议意见,并一致认为该院针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公益诉讼监督具有积极意义。

3月31日,该院正式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协作配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周边路段,完善标识标牌、施划人行道、更新减速带、设置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加强对流动摊贩、出租摩托车的监管,维护好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有关问题切实解决,以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不断织密道路安全防护网,用检察力量促进交通问题顽瘴固疾整治,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来源:红网

作者:隆雪姣 雷梦琪

编辑:唐真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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