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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发布网购消费警示警惕新型网购骗局

近日,邵阳市消保委连续接到多起网购消费投诉,内容都是消费者在网购平台发现商品,然后添加商家微信,通过微信与商家洽谈、下单、付款;交易完成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法正常维权。具体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于某在闲鱼平台上看中一款羽绒服,遂与商家沟通、洽谈,商家要求添加私人微信,并表示微信交易价格比闲鱼平台交易价格要优惠,于某遂通过微信完成了交易,支付人民币699元。于某收到衣服后,发现款式、质量与闲鱼平台上描述的不一致,于是要求退货退款,退货后,消费者于某迟迟没有收到退款,联系商家,商家已把其微信、电话拉黑。后经消保委调查核实:被投诉商家是通过网上下单,在河北省某网点购买一件羽绒服,收货地址直接填写为投诉人于某的地址;而于某的退货地址为湖南省某地,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社交软件尝试添加被投诉人微信,显示该用户不存在。因无法调查核实被投诉人详细身份信息,且电话也联系不上,无法正常维权。

案例二

消费者李某添加朋友推荐的微商微信,通过微信下单购买了一双运动鞋,支付人民币320元,收到货后,发现与下单时的款式有出入,遂要求退货退款,退货后,迟迟没有收到商家退款,在微信催促几次后,微信被投诉人拉黑。因没有被投诉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市消保委无法进行调查调解。

案例三

消费者刘某在淘宝上看中一款实木床,淘宝标价2万元人民币,商家要求添加私人微信,称微信交易价格比在淘宝上的交易价格要低,刘某于是添加商家微信,并支付18000元人民币完成交易;刘某收到床后,发现床有好几处破损,于是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同意。但床退回后,商家迟迟不退款,称没有收到床。刘某遂投诉当时承接运送货物的物流公司;市消保委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物流单号确实显示签收,且物流公司在当时也及时截屏物流签收单反馈给消费者刘某。物流公司表示他们的流程已走完,不愿再继续过问此事。而商家一直一口咬定,他没有收到床,拒绝退款;且拒绝和消费者刘某继续沟通,导致消费者正常维权困难重重。

以上三个典型案例的共性是:消费者轻易相信商家,通过添加私人微信付款,没有通过合法的电商平台进行交易,从而被骗,最终财物两空。现在网购已成为消费者购物常态,为防止广大消费者遭遇网购欺诈,消费权益受损,邵阳市市场监管局、邵阳市消保委特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选择合法电商平台进行网购,谨防欺诈。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合法的电商平台,不要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千万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要坚持货比三家的谨慎态度,切勿轻信“买家秀”。

(二)注重交易安全 谨防受骗。

消费者在合法网购平台看中的商品,一定要通过该平台进行资金交易,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以各种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或点击卖家通过 QQ、微信等发付款链接的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以免被骗。如遭遇网购欺诈,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支付记录等,及时报警。

(邵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曾少石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745/57/12228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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