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5日讯(通讯员 刘峰 唐培程)近日,武冈市公安局水西门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某宾馆未按照“五必须”规定对未成年人办理入住手续,并未按规定询问、记录入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2条之规定,武冈市公安局依法对该宾馆作出吊销许可证并处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自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来,武冈市公安局持续开展“五必须”法律宣传,多次组织旅馆经营者进行业务培训,并要求旅馆在前台明显的位置张贴“五必须”提示语,旅馆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熟知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同时,持续加大对旅馆业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
武冈公安提醒:旅馆经营人员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切实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刘峰 唐培程
编辑: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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