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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造谣诽谤不可取 身陷囹圄方知悔

红网时刻新闻6月6日讯(通讯员 伍志云)近日,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响应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和新邵县委网信办的网络“清朗”行动,新邵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主动作为,联合雀塘派出所办理一起在抖音平台恶意捏造事实诽谤她人的案件,依法对发布虚构事实的网民刘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某(男,37岁,新邵县酿溪镇人)经他人介绍与女方何某某结识,后因各种原因二人未能谈成,由于二人存在经济纠纷致刘某某怀恨在心。自2023年2月份开始,刘某某在抖音平台注册了未实名的小号,先后编辑发布了42条短视频,内容均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破坏她人名誉,损害她人人格。短视频累计获得858次点赞、323条评论、53次收藏、121次转发,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侵犯了她人的名誉权。

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利用网络造谣诽谤她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对于其二人的经济纠纷,办案单位依法移交属地派出所调解处理。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公民在网络上发布言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在网络空间侵犯他人名誉,构成侵权的,同样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民之间有矛盾纠纷也应当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去解决,绝不能让沟通交流娱乐的工具,成为侵权的帮凶。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伍志云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740/98/12732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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