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9日讯(通讯员 朱俊霖)6月6日,新宁县委常委、副县长、河长办主任邓昌海和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伍云彬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对湖南新宁县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赤木村段开展“回头看”,看到该地段沿线的“水葫芦”已经被相关职能部门初步清理完毕,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时间回溯到今年5月,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湖南新宁县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赤木村段环境污染的问题线索。收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深入现场调查,发现该地段因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河流沿岸生长大量“水葫芦”。铺满水面的“水葫芦”会阻塞航道,减缓水体流动,同时遮住阳光,让水体变得缺氧发臭,威胁水生物的生存,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了解清楚案情后,该院立刻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并建议其迅速组织人员对“水葫芦”进行清理。
加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更是开启湿地保护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新篇章。下一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多方的沟通协作,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推进“河长+检察长”机制落实,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促进湿地管理,用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生态环境。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朱俊霖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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