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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邵阳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邵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邵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邵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邵阳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4.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补选邵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9.选举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0.选举应由邵阳市选举产生的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1.其他。

来源:邵阳红网站

作者:邵阳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646655/67/12079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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