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邵阳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邵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邵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邵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邵阳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4.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补选邵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9.选举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0.选举应由邵阳市选举产生的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1.其他。
来源:邵阳红网站
作者:邵阳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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