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通讯员 刘斌锋)11月29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出台并印发《关于大力支持电力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政府出台17条“硬核”措施支持电力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战略落地,为绥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实施意见》以加快推进绥宁县电力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县人民“获得电力”感为方向,结合绥宁县实际情况,从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政务服务、做好服务保障、强化责任落实等4个方面明确17条措施,将全面构建“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电力发展模式,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坚强电网。
同时,绥宁县人民政府年度预算安排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变由站征地拆迁补偿差额,权证审批办理费用补差,提供熟地项目的三通-平费用,电力设施建设的县、乡、村工作经费补差,工作奖励经费及其他与电力设施建设相关经费。
下一步,国网绥宁县供电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发改、林业、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对接,着眼长远,强化措施,大力优化电网建设环境,真正建立起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持续深入践行初心使命,坚决扛起“大国重器”“顶梁柱”的责任担当,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刘斌锋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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