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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公安抓获潜逃28年涉拐在逃人员

红网时刻新闻9月28日讯(通讯员 汤伟志)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新宁县公安局以“快侦快破现案,全力攻坚积案”为目标,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网上在逃人员缉捕力度,并于近日成功抓获一名负案在逃28年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拐卖儿童积案。

1994年6月21日晚,新宁县公安局接到黄龙镇居民李某报警称:其三岁幼子被两名男子从家中掳走后不知所踪。接报后,新宁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办案民警连日摸排走访和缜密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德、罗某先身份信息。1994年7月,办案民警成功地在广东省东莞市将犯罪嫌疑人罗某先抓获归案,并将已拐卖的幼童李某喜解救交还到其父母手中。虽然孩子已经解救,同案犯罗某先也已归案,但刘某德却一直外逃,不知去向。这也成为了办案民警心里过不去的一道坎,28年来,虽该案的专案组经历多次人员调整、新老更迭,但办案民警从未停下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脚步。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后,办案民警对案件重新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深挖线索、缜密排查,终于在9月中旬发现刘某德在浙江省绍兴市有活动轨迹。9月22日,在浙江省绍兴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成功将刘某德抓获归案,为这起28年前的拐卖儿童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28年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每当听到警笛声都使我特别紧张,为了躲避你们警方的追捕,我一直隐姓埋名,不敢使用身份证,靠摆地摊谋生,直到被你们抓获,我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过日子了。”刘某德到案后,双鬓斑白的他向办案民警感叹道,并如实供述了其28年前伙同罗某先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 汤伟志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2022/09/29/11884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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