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9日讯(通讯员 唐文峰 肖克)近日,新邵县一幼儿园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41200元。
6月6日,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新邵县酿溪镇蓝天明珠幼儿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负一层、四层设置儿童用房,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_2014)第5.4.4条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的规定,经大队集体议案研究,直接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令于2023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新邵县酿溪镇蓝天明珠幼儿园公司罚款人民币41200元的处罚。
目前,该幼儿园正在整改当中,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全程进行帮扶指导,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如期消除。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唐文峰 肖克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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