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9日讯(通讯员 李贝贝)为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宁县森林公安局重拳出击,对涉林违法犯罪做到精确打击,持续保持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日前,新宁县森林公安局崀山派出所与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紧密配合,查处一起盗伐林木案,并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27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崀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新宁县万塘乡杨家冲山场杉树被盗伐5株。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经调阅沿途视频监控,办案民警发现一台装有杉桐的无牌照五菱之光面包车有重大嫌疑,随后民警循线追击,很快锁定违法行为人王某。8月2日,办案民警经蹲守布控,成功将违法行为人王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7月21日,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新宁县万塘乡杨家冲山场5株杉树盗伐,经鉴定,盗伐的5株杉树材积为1.45立方米,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移送新宁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作林业行政案件处理。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因盗伐林木的行为被新宁县林业局依法予以罚款4800元。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李贝贝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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