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3日讯(通讯员 汤伟志)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新宁县公安局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7月28日,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迅速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抓获违法行为人肖某。
2022年7月27日10时,金石派出所接到某门业经销商杨某报警:称有人在其店内闹事,并损毁店中财物。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得知,肖某到杨某的店内要求其安排工作人员去装门,杨某要求肖某支付之前装门的费用,肖某未同意,并执意要求完工后再支付费用,随后双方发生口角纠纷。在争执的过程中,肖某拿起茶几上的烧水壶将店铺的玻璃门砸烂,被损坏的玻璃门和水壶总价值1200元左右。
违法行为人肖某无视法纪,因与杨某口角之争便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汤伟志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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