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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门入室盗窃,最终溜入“法网”

红网时刻新闻7月27日讯(通讯员 汤伟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新宁县公安局主动打、主动防、主动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7月25日,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破获一起“溜门”盗窃店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良(男,29岁,新宁县万塘乡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23日17时许,金石派出所接到市民陈某报警,称其放在金石镇某电梯公司门店里的吊机被盗,损失价值大概1500多元钱。百姓事无小事,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开展勘查取证等工作,经过调阅大量监控视频资料,办案民警发现刘某良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不懈努力的摸排线索和多日的蹲点守候,7月25日8时许,办案民警在金石镇某网吧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良抓获归案。

到案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良向民警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刘某良交代,自己曾因犯盗窃罪入狱,出狱后因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又干起了“老本行”。7月22日凌晨,刘某良一个人在金石镇城区街上乱逛,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当他走到某电梯公司门口时,发现该公司大门没有上锁且无人看守,而门店内放置着吊机。此时,刘某良发现门店不远处停放着一辆斗车,其随即使用斗车将盗窃得来的吊机运送至某废品店进行倒卖。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良因涉嫌盗窃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盛夏时节,炎热的天气使得很多市民有夜间开窗、开门通风的习惯,请广大市民出门时务必锁好门窗,不要将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家中,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汤伟志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2022/07/27/11566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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