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等文件精神,以下3名同志擅自离岗一直未归,离岗累计均超过30个工作日。荆竹铺镇党委于2022年2月20日对以下3人下发限期返岗通知书,3人均未如期返岗,经荆竹铺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予以解聘。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武冈市荆竹铺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马小卫
武冈市荆竹铺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陈海飞
武冈市荆竹铺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张 永
特此公告。
中共荆竹铺镇委员会
荆竹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来源: 红网邵阳站
作者:
编辑: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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