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8日讯(通讯员 汤伟志)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增强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新宁县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全方位侦办、全链条打击,于6月21日一天之内成功劝投3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连续破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3起,有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022年5月,新宁县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在开展涉诈“两卡”名单核查工作时,发现辖区居民唐某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敦促其投案自首。6月21日,在办案民警的耐心工作下,唐某强主动到新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现查明,2022年4月份,唐某强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期间,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他人使用,并帮助进行转账、取现,涉案金额3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强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2年6月,新宁县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李某期多张银行卡涉嫌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银行流水约数十万元。民警立即通过上门走访、宣讲政策等方式对其亲属开展思想工作,要求其亲属协助警方对其进行劝投。6月21日,李某期主动从外地赶回新宁县,并到新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现查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期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将自己数张银行卡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使用,并帮助进行支付、结算,转移犯罪所得,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期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2年6月,新宁县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在对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涉“两卡”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时,发现辖区居民肖某刚系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经办案民警耐心向其宣讲政策,举案说法,让其认识到法网难逃。6月21日,犯罪嫌疑人肖某刚慑于警方强大压力,主动到新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在2022年2月期间,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非法资金过账,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刚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电话卡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和联合惩戒。请珍惜个人信用,自觉抵制犯罪。如发现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汤伟志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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