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洞口一酒店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营业被罚

339396147.jpg

493219692.jpg

红网时刻3月23日讯(通讯员 陈小兵)2月28日,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洞口县文昌街道文昌北路品缦酒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对此,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并调查取证,经询问调查、集体议案,大队一致同意给予该单位行政处罚。

3月14日,洞口消防救援大队对该酒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7日,该酒店到银行履行了处罚决定,并正在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洞口消防提醒,企业及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使用者应当向场所所在地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三万元以上罚款。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陈小兵

编辑:戴瑾昕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2022/03/23/11041536.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
  • 公告
  • 湖南
  • 区县
  • 社会
  • 要闻
  • 政务
  • 企业
  • 房产
  • 旅游
  • 汽车
  • 文化
  • 经济
  • 消费
  • 健康
  • 教育
  • 图片
  • 视听
  • 综合
  • 问政
  • 论坛
  • 呼声
  • 乡镇新闻
  • 精彩视频
  • 新闻H5
  • 滚动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