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7日讯(通讯员 彭旭珍 邓晶)2021年底,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一起幼女被性侵案时发现被害人曾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其家属告知接诊医生被害人遭受了性侵害,但该院医务人员未及时按照《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县检察院针对此情形立即向县人民医院发出检察建议:组织全院医疗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报告制度》;加强线索排查,对全院涉及未成年人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线索及时报案和备案。
县人民医院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学习《强制报告制度》,并进行了全面排查。近日,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急诊科医生在接诊两起幼女怀孕病例时立即向邵阳县公安局报案,邵阳县公安局迅速介入侦查,及时揭露了一起养父长期性侵养女案、一起校外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学生案。目前,上述两起性侵案件嫌疑人均已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县检察院将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对案件中被性侵的养女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其获得正常生活成长条件。
上述两起案件的案发体现了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取得的实效,让更多的医务人员了解并执行了《强制报告制度》,使得案件能及时发现,为侦查机关第一时间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创造了条件。据悉,在未来的工作中,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彭旭珍 邓晶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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