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红网时刻2月9日讯(通讯员 刘沛含 易德权 杨亮)近日,城步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令,在儒林镇南山大道联通公司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该大队迅速派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民警赶到现场时,肇事者已弃车逃逸,伤者倒在路边。
据悉,该大队民警通过系列调查走访,于1月29日下午在肇事者出租屋内将其抓获,经查明:1月26日20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吴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儒林镇南山大道联通公司路段撞到行人陈某某,造成陈某某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吴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目前,吴某已被县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刘沛含 易德权 杨亮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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