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扩散!邵阳市纪委监委发出重要通知!

各县市区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邵阳经开区党工委、纪工委监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各市属企业、市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风险就在身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部署,以更严的纪律要求,推动疫情防控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服从各级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工作部署、任务安排。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对上级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置若罔闻、敷衍塞责、虚假整改。

三、严禁违反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防输入、防扩散管控措施。

四、严禁隐瞒自身和共同生活人员行程轨迹、身体状况等涉疫相关情况。

五、严禁以任何借口干扰、阻碍、破坏测量体温、查验“两码”、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严禁纵容默许亲属、下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以任何借口干扰、阻碍、破坏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工作,或为其逃避管控提供帮助等行为。

七、严禁贪污、滞留、截留、挪用、私分、挤占和浪费疫情防控款物。

八、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提高办事门槛,简单“一刀切”停止服务,消极应对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

九、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十、严禁造谣、传谣,散布不实信息,擅自发布、泄露疫情涉密信息。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程序从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邵阳市纪委

邵阳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8月7日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中共邵阳市纪委 邵阳市监察委员会

编辑:罗倩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2021/08/08/975673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
  • 公告
  • 湖南
  • 区县
  • 社会
  • 要闻
  • 政务
  • 企业
  • 房产
  • 旅游
  • 汽车
  • 文化
  • 经济
  • 消费
  • 健康
  • 教育
  • 图片
  • 视听
  • 综合
  • 问政
  • 论坛
  • 呼声
  • 乡镇新闻
  • 精彩视频
  • 新闻H5
  • 滚动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