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6日讯(通讯员 王丽丽)近日,宁某、沈某夫妻两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被武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宁某、沈某夫妻在执行过程中的什么行为触犯了刑法呢?事情还要从7年前说起。7年前,沈某向邻居周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未偿还。周某遂将宁某、沈某夫妻起诉至武冈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夫妻俩偿还借款。该民事纠纷经武冈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宁某、沈某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周某借款10万元。2017年初,该判决生效。因宁某、沈某迟迟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冈法院执行局经查控发现宁某、沈某名下有一栋位于武强路的房产,于是立即查封了该房产。不久,在武冈法院的主持下,周某和宁某达成执行和解,但宁某、沈某始终未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2017年底,宁某、沈某将尚在查封期间的房产以260.08万元转让给了案外人,且宁某、沈某收到售房款后仍不偿还借款给周某。
由于宁某、沈某行为性质恶劣,武冈法院执行局当机立断,将宁某、沈某的犯罪线索及证据材料一并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底,宁某、沈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一个月后,宁某、沈某的家属与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取得了周某的谅解。
尽管如此,宁某、沈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移送至武冈法院,武冈法院审理后认为,宁某、沈某作为民事诉讼案件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宁某、沈某判处上述刑罚。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王丽丽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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