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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国家公园里非法猎捕 三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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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三被告。

红网时刻4月30日讯(通讯员 阳望春 陈全果 记者 贾星)4月29日,由城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渠等3人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在城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吴某渠、杨某鹏、杨某港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6个月外,均被处罚金10000元,并向国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7150元。

经查明,被告吴某渠、杨某鹏、杨某港均系怀化市通道县人。2018年11月28日,吴某渠等3人驾驶面包车,携带捕兽夹、绳套、铁笼、电筒等作案工具从通道县进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南洞林场陡冲头山场,通过在野生动物频繁出没的通道处放置捕兽夹、绳套等工具进行猎捕。12月1日,城步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调派警力赶往陡冲头山场。当场抓获吴某渠等3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1只、“三有”动物赤腹松鼠1只,缴获捕兽夹15个、铁笼2个及其他作案工具若干。

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是全国首批十个之一、湖南省唯一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已发现动植物种类3750余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云豹、野生保护植物银杉、伯乐树等,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

“该案是南山国家公园和城步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国家、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旨在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法制意识,引导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城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贤介绍。

来源: 红网邵阳站

作者:阳望春 陈全果 贾星

编辑:贾星

本文为邵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sy.rednet.cn/content/2019/04/30/5400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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