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4月10日讯(记者 李娟 通讯员 胡晓建)近日,邵阳唐某、徐某等5人因非法收取52800元 “过路费”,被邵阳市大祥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旁听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判得好,让这些把马路当自家的路霸们明白,欺负老实人,政府是不会姑息的!
2018年5月下旬,大祥区金山加油站工地开始施工,加油站渣土车进出倾倒渣土需经过大祥区湖口井路旁的一条偏道。唐某等人以该便道系其修建为由,多次通过设置路障的方式,阻止金山加油站工地渣土车进出倾倒渣土,向金山加油站工地负责人强行索要15元每车的“过路费”。至案发时止,唐某等从工地负责人处领取“过路费”共计52800元。
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唐某等人自2018年5月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故意设置路障阻工,强行索要财物,为非作恶,在邵阳市大祥区桃花社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且成员相对固定,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经审判,被告人唐某、徐某等5人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被判处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李娟 胡晓建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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