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2日讯(通讯员 杨向军 陈鸿辉 袁素钦)3月11日,从城步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捕了犯罪嫌疑人蔡某、钟某。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城步工程项目建设随之增多,而作为劳动关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劳动者被恶意拖欠工资报酬的情况屡屡发生。针对这一现象,城步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与县人社局进行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
2016年8月,蔡某、钟某从唐某手中转包了城步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兰蓉乡、汀坪乡的工程,并雇请了陈某某、雷某某、段某某等人在该工地上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蔡某、钟某从唐某手中获得工程款393万元,但蔡某、钟某认为自己承包的工程亏损,便拒不支付陈某某、雷某某等58名劳动者的薪酬。得知此情况后,2018年12月6日,城步人社局向工程承包方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蔡某在2018年12月11日前支付陈某某、雷某某等5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及材料费158万元,蔡某、钟某接到整改指令书后逾期仍未支付。2019年2月28日,被城步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劳资关系,保护权益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惩处力度,《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可能不是一般民事行为,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将触犯刑法。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杨向军 陈鸿辉 袁素钦
编辑:李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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