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3日讯(通讯员 许秀 吕游)近日,新邵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被执行人邓某某批准逮捕。
2017年7月20日,新邵法院判决交通肇事案被告邓某某赔偿原告曾某某623852.7元人民币。2018年2月24日,邓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被新邵法院予以司法拘留。其后,邓某某夫妇采取更换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继续规避执行。
本案被执行人邓某某长期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损害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邵阳站
编辑:李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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