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婚姻登记费等下月起取消或停征

  记者2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称,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等;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包括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茜茜

编辑:蔡智果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
  • 公告
  • 湖南
  • 区县
  • 社会
  • 要闻
  • 政务
  • 企业
  • 房产
  • 旅游
  • 汽车
  • 文化
  • 经济
  • 消费
  • 健康
  • 教育
  • 图片
  • 视听
  • 综合
  • 问政
  • 论坛
  • 呼声
  • 乡镇新闻
  • 精彩视频
  • 新闻H5
  • 滚动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