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3日讯(通讯员 彭颖萃)近日,邵阳市某渣土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案在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圆满落幕。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突破了该院在无产可破案件“零受偿”上的困境,不仅为企业的未来带来了生机,也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据悉,邵阳市某渣土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企业。自2020年以来,受经济下行、房地产行业萎缩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该公司资金回流不畅,出现经营困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对外欠下大笔欠债。众多债权人纷纷通过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主张权利。
2024年9月2日,基于申请执行人黄某某、姚某某的申请,双清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邵阳市某渣土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湘华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该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承办人和管理人发现,该公司名下可供分配资产仅限于22辆渣土车,且已全部抵押给银行,仅具有使用价值,处置意义不大,无法切实保障债权人得到合理清偿。而管理人收到已知债权人的申报债权总额高达476万余元。考虑到邵阳市渣土公司目前仍在正常运营中,只是碍于经济形式暂时运营困难,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人依法指导管理人多次审慎核查债权,通过逐笔核查债权的构成、还款依据、催收证据等资料,最终依法核减了近120万元的债务,确认债权总额为355万余元。
同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发现邵阳市某渣土公司的经营场所系租赁所得,仅有的资产已全部抵押给银行,属于典型的无产可破情形。若按常规程序进行破产清算,不仅职工债权难以保障,其他普通债权更是无法实现。经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讨论,承办人发现大部分债权人都担心债权可能无法得到清偿,并不希望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与此同时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经过承办人与管理人的多次商讨,最终决定采取“清算转和解”的方式,即由破产企业筹措资金,债权人让渡部分债权从而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此,承办人与管理人全面梳理债权,逐一与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一方面,管理人迅速与各债权人联系,了解其真实诉求,明确企业现状及破产清算、和解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承办人主动参与到管理人与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多次协商中,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分析,最终成功组织债权人与该渣土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债权人同意放弃债权中利息及其他费用,邵阳市某渣土公司同意自筹资金在4年内对欠款本金进行等额清偿。该协议亦取得了普通债权人的全票通过。至此,该案以破产和解成功结案。
此次破产清算转和解的成功,不仅为邵阳市某渣土公司带来了希望,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每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多救治、少清算”的破产审判理念,彰显了司法温情,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未来,双清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彭颖萃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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