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31日讯(通讯员 胡昕)3月27日上午,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警力,联合北山镇政府、北山镇派出所等单位,对陈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猪栏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经核查,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与陈某行政处罚决定一案,陈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猪栏建筑物,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和北山镇政府组织调解十余次未果,后经隆回法院裁定由陈某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猪栏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逾期不履行的,由隆回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或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裁定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向隆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各单位紧密配合,警戒、执行、疏导、证据采集固定等各项工作有序展开,经过三个小时的奋战,将被执行人陈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猪栏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土地得以恢复原状,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均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隆回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切实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胡昕
编辑: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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