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9日讯(通讯员 金真 张之夏)“手机兼职,工资日结!”“租借手机卡、银行卡,轻松赚钱!”......看到上面这种信息时,你心动了吗?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联系对方了?然而,当你付诸行动时,你已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近日,大祥区蔡锷派出所接到分局刑侦大队下发的涉“两卡”案件线索,称辖区居民杨某、刘某的银行卡流水存在异常。接到线索后,教导员李松迅速带领民警展开调查。经过数日的分析研判,民警确认了2名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并立即联系杨某、刘某,对其耐心劝导,宣讲法律法规。经过民警耐心地做思想工作,2人主动到蔡锷派出所投案。
据杨某供述,其曾在某公共厕所内看到一则兼职广告称“操作简单、工资日结”,于是便抱着试试的态度联系了对方。对方称只要下载APP,通过APP下单指定商品,并将钱转到相应的银行卡账户,便算作完成任务,可以获取返利。杨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操作后,成功获得了返现及佣金。但不久后,杨某便收到了自己银行卡被冻结的消息。
据刘某供述,其曾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留言表达了自己的贷款意愿。不久,便有人联系刘某称其是“贷款客服”,只要刘某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们刷流水,就可以免息贷款。着急用钱的刘某立即按照对方的要求,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来到约定的地方见面,并将银行卡交给对方操作。3个小时后,对方称已办理完成,刘某可以去银行贷款7万元。信以为真的刘某准备贷款时,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已被冻结。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杨某、刘某2人均对自己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切勿贪图小利将自己的“两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将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面临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金真 张之夏
编辑:戴瑾昕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