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15日讯(通讯员 金真 张之夏)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就像是“移动炸弹”,隐患重重,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近日,大祥区百春园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
“警察同志,我发现路边停靠了一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车里装满了煤气罐……”为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接警后,百春园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当民警到达现场时,车主黄某林神色紧张,说话支支吾吾。民警敏锐地察觉到事有蹊跷,随即要求其依法配合检查。随着车厢打开,民警发现车内已被非法改装,面包车的座椅全部被拆卸,数十个液化石油气罐把车内空间挤占得满满当当。经初步询问,民警得知黄某林并未取得运输危险物质资质,车身也未粘贴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在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罐20瓶。
随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黄某林对其为牟取利益,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经民警批评教育后,黄某林深刻认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
警方提醒:凡是危险物质,都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人员和车辆来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金真 张之夏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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