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5日讯(通讯员 朱晖坚)坚决向“霸王条款”说不!近些年来,商家为推广自家的产品及服务,以霸王条款、不平等条约、不公平格式、合同欺诈等方式非法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和钱财,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消费者深受其害。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市场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局2023年的工作重点、工作部署和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的要求,邵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合同整治”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围绕消费者投诉多、问题突出的医疗美容整形、游泳健身、网络教培等行业和领域。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5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3起。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查处的典型案例邵阳某医疗美容诊所、邵阳某网络培训学校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有“费用一律不退”条款,邵阳某游泳健身会所广告宣传单中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都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里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有上述行为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正规合同,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同内容是否标明培训范围、培训费用、退费程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内容,应做到明确、详细、可操作,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把经营者有关宣传及口头承诺写入合同条款,如您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朱晖坚
编辑:戴瑾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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